实事求是 真督实导为建设“科教强省”提供强有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真督实导,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各项工作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全省教育督导评价工作呈现出向纵深推进的可喜局面。
一、致力于推进教育领域重点工作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一是实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攻坚,落实教育工作“重中之重”。2018年年初,组织全省教育系统骨干力量,对2018、2019年申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验收的33个县(市、区)、1815所学校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出的8908个问题分县逐校建立了台账,实行每月整改销账和情况通报制度。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克服工期短、任务重、资金紧等困难,加班加点整改问题。年底,在省、市、县三级的密切配合下,18个申报县(市、区)顺利接受了国家实地评估验收。目前,全省共有107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评估认定,比例达到87.7%,超过国家提出的“2018年中西部地区75%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
二是开展重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落实教育民生改善。去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按照厅党组的统一安排,分步骤、有侧重地将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专项督查贯穿于全年的各项督导评估工作之中,督促各地各校较好地完成了化解任务。我们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开展了教育领域三项重点工作督查,组织实施了春秋季开学、“全面改薄”、教育实事项目建设校(园)验收等专项督导,加强了对“炒作高考成绩”、有偿补课、违规招生等行为的督查督办,助推重点工作落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是督促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发展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地位。10至11月,对23个县(市、区)开展了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对接受2017年督导评估考核的5个县进行了复查和跟踪督查。仅在教育经费方面,就督促相关县(市、区)追补教育经费近9亿元。近日,评估考核结果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平江县、汝城县、双牌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冷水江市、泸溪县等7个县市获综合评估优秀等次,除上述7个县市以外,还有武冈市、邵东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慈利县、临武县、宜章县、宁远县、中方县、会同县、保靖县等10个县(市、区)被认定为“教育强县(市、区)”。
二、致力于完善“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不断促进教育规范、稳步发展
一是在督政上,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省直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国家对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各项工作。在专题调研、多方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至此,我省基本建立起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考核体系。
二是在督学上,制定了《湖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纳入2018年度评估计划的76个县(市、区)的6905所幼儿园组织开展了自评和现场督导评估。组织专家分月分主题对14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17-2018学年度的工作开展了认真细致的网络督导评估,完成了全省247所中职学校和69所高职高专院校的网络评估工作,配合开展了对高等学校的章程实施情况督导评估。另外,评估认定了5个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组织、指导3个县(市、区)接受了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验收。
三是在评估监测上,制定了《湖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办法》,为全面发挥监测对基础教育的诊断导向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顺利实施了12个样本县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形成了40个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的监测报告,组织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按时按质完成了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评估监测工作。
三、致力于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不断提升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着力在督导结果公开上下功夫。2018年年初,我们将2017年37个县(市、区)的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结果在《湖南日报》专版进行公布,及时将其他督导评估工作的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等在省教育政务网、省教育督导网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首次召开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解读会议,并在全国率先召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新闻发布会,科学分析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现状,扩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影响力,引导家长、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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